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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流程怎么走(军婚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KTV免费预定 2022年12月10日 00:10:18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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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什么流程

流程见下面:

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领取《离婚证》。

离婚流程怎么走

离婚流程要根据离婚方式进行确定:

1、选择协议离婚的,流程是这样的:

(1)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期满后,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放离婚证;

(4)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放离婚证。

2、选择诉讼离婚,流程是这样的: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且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立案,并且将立案结果通知给当事人;

(3)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4)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制作调解书;

(5)调解不成功的,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具体流程怎么走

离婚的程序如下。向男女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的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以后离婚流程怎么走,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流程怎么走,应予登记离婚流程怎么走,发给离婚证离婚流程怎么走,并注销结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离婚流程怎么走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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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婚流程怎么走

【法律分析】

正常的离婚流程是离婚流程怎么走:1.到当地民政局离婚流程怎么走,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确认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上签名。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离婚协议上要说明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5.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离婚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_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_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_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_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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