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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潜在表决权(表决权还有什么权)

KTV免费预定 2022年11月25日 20:58:45 33
什么是潜在表决权(表决权还有什么权)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认股权证与潜在表决权2、...

本文目录一览:

认股权证与潜在表决权

哪里来的“潜在表决权”,这个潜在是很飘渺的东西

不行权,不换成股票,永远没有表决权的

补充: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那么这样理解吧,根据认股权证的发行数量和认购比例,来量化

比如,发行了1000份,每份可以认购1股股票,那么潜在的新增股份就是1000股

什么是潜在控股股东?

潜在控股股东的存在形式有多种多样,主要的形式应是通过多层次看似不明显的间接控制控股股东的形式存在。比如:我是某集团的董事长(控股该集团),而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的第一大股东是我集团控股的孙公司,该上市公司的潜在控股股东应该就是我。等等情况很多。

资产定价模型的基本假设是什么?

1. 简答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基本假设是什么什么是潜在表决权

答:假设一,投资者都是在期望收益率和方差的基础上选择投资组合。这个假设说明的是,如果在两种证券组合中进行选择时,必须知道证券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和方差。

假设二,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风险及证券间的关联性具有完全相同的预期。这个假设多少有一些不符合现实,但这里该假设只是使推导容易并能对问题的本质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

假设三,在资本市场上没有摩擦。

2. 什么是潜在表决权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答:我国政府绩效审计面临的问题是,不仅应当扩大审计范围,如对公共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开支、专项资金的绩效开展审计,还应当创新绩效审计职能,对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实施经济、效率和效果审计。

政府审计职能转变与创新要求审计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效率、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使改制后的国有企业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增值保值。政府审计要有能力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建设自身构成,提高管理运作水平、提高政府审计人员素。政府也应当保障政府审计绩效评估经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证其很好地发挥政府绩效评价功能。

公允价值以市价作为计量的基础,最关键的问题是市价是否是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值的反映。如果金融市场是有效的,市场价格反映什么是潜在表决权了资产未来真实的盈利能力,以市值计价是最优的;但是,如果金融市场是有效的或者低效,尤其当金融系统出现不稳定因素时,以市值计价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的结果。在市场流动性差时,金融机构的长期资产仍依赖短期融资来为其持有资产而融资,是金融危机中不稳定的来源。公允价值计量会形成明显的顺周期效应。即市场上涨时,公允价值计量会将价格上涨计入收益,进一步推高资产价格,造成相关金融产品价值的高估;而当市场低落时,公允价值计量将快速降低收益,进一步压低市场价格,形成交易价格持续下跌的恶性循环。 在金融危机中,会计信息完全可能引发市场恐慌气氛,短期内引发市场大幅波动,对金融市场造成致命的冲击。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会计对市场变化过程的反映是不对称的,由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经济上升周期中所引起的价值上升,会计通常不予反映。

4. 如何借鉴美国政府审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做法?如何看待两国环境差异?

答:(一)转变审计观念。树立知识化、信息化和价值导向观念,增加审计的知识含量、信息含量,通过审计创造价值。选择适当领域推进绩效审计。(二)选择适当领域推进绩效审计。在当前情况下不宜在所有领域全面开展绩效审计,首要的是搞好试点工作,选择公共财政、投资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对资金投入占用较大、政策性强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项目,积极开展绩效审计。(三)完善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并通过工作条件的改善增强审计职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留住现有的人才、吸纳优秀的人才进入审计机关。 差异:我国绩效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混同使用。20世纪80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企业效益成为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政府审计的作用是帮助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效益审计逐渐发展。美国政府审计更加趋向于从多个领域服务政府、服务公众,政府绩效审计为政府的职能转型提供有力帮助。

6、什么是潜在表决权你认为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特点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是什么?

答:特点如下:

普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流动负债水平相对偏高、存在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这些特点与西方国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尤其股权融资偏好更是有悖于“优序融资理论”。

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健全,资本市场还不发达,筹资形式有限,并且约束条件也很多,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

1.增加了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杠杆收益。

3.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

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

1.优化股权结构。

2.完善融资体制。(1)大力推进以市场经济的融资体制替代计划经济融资体制的进程,即建立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融资体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用。 (2)完善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考核制度,增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资格的难度,从源头上控制上市公司偏重股权融资的倾向。 (3)规范监管体系,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信息披露动态监管机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跟踪核查。

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筹资行为的理性化。

1. 简答主体控制的实现方式。

对主体控制的实现方式有2 种:法定控制和实质性控制。

法定控制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控制方式,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对主体控制的法定控制权包括多数股权和非多数股权两种方式。

实质性控制是基于非股权或非投资关系而实现的控制 ,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组织控制;二是知识控制;三是潜在表决权控制。

2. 比较考虑企业所得税的MM理论与不考虑所得税的MM理论有何不同?

在不考虑公司所得税的条件下,在一定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的增加并不会提高企业的价值,因为成本较为低廉的债务资本给公司带来的收益,将会被随风险补偿报酬增加而上升的权益资本成本所抵消。因此,在这种条件下,企业价值和综合资本成本都不会受资本结构变动的影响。当考虑所得税因素时,MM认为:由于负债的避税作用所产生的财务杠杆效应,使公司可以通过这种作用降低综合资本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

国有企业持有参股企业多少股权,可以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三条规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扩展资料:

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3、在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证券法)这里为什么强调是"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呢?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一)控制的定义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控制通常具有如下特征:1.控制的主体是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2.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被控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会、受托人或管理层对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3.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或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4.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二)母公司与予公司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如图1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控制S公司,P公司和S公司构成了企业集团。如图2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同时控制S1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P公司和S1公司、S2公司、S3公司、S4公司构成了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依存的,有母公司必然存在子公司,同样,有子公司必然存在母公司。1.母公司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从母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母公司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即必须满足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据以从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可以只控制一个子公司,也可以同时控制多个子公司。如图1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控制S公司,P公司是S公司的母公司。如图2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同时控制S1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P公司为S1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的母公司。二是母公司可以是企业,如《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也可以是主体,如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2.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从子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子公司也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作为子公司必须被母公司控制,并且只能由一个母公司控制,不可能也不允许被两个或多个母公司同时控制。被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是合营企业,而不是子公司。如图1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控制S公司,S公司是P公司的子公司。如图2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同时控制Sl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S1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均为P公司的子公司。二是子公司可以是企业,如《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也可以是主体,如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以及信托项目等特殊目的主体等。(三)控制的具体应用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表决权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持有的表决权,不包括应由股东大会或股东行使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持有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通常与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是一致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常情况下,当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时,母公司就拥有对该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该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下同),特别是董事会,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实施控制。子公司处在母公司的控制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事实上的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母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体化。因此,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的明显标志,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如下三种情况:(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比如,图1所示,P公司直接拥有S公司表决权的80%,这种情况下,S公司就成为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将S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指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如图2所示,假定P公司拥有Sl公司80%的表决权,而S1公司又拥有S3公司70%的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P公司作为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S1公司,间接拥有S3公司70%的表决权,从而S3公司也是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应当将S3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需要注意的是,P公司间接拥有S3公司的表决权是以S1公司为P公司的子公司为前提的。(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指母公司以直接方式拥有某一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的表决权,同时又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子公司拥有该被投资单位一部分的表决权,两者合计拥有该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例如,如图2所示,P公司拥有S2公司90%的表决权,拥有S4公司30%的表决权;S2公司拥有S4公司60%的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S2公司为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通过子公司S2公司间接拥有S4公司60%的表决权,与直接拥有30%的表决权合计,P公司共拥有S4公司90%的表决权,从而S4公司属于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应当将S4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的最明显的标志,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如图1所示,尽管P公司拥有S公司80%的表决权,但是如果S公司被政府或有关部门接管,在这种情况下,对S公司的控制权已经转移至政府或有关部门,P公司已经对S公司没有了控制权,S公司不是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也不是S公司的母公司,P公司不应当将S公司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条件在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表决权的情况下,如果母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时,这些被投资单位也应作为子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某企业,母公司与其中的某些投资者签订书面协议,受托管理和控制该被投资单位,从而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上拥有该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对这一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拥有控制权,使该被投资单位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种情况是指在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母公司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决定着企业的未来发展。母公司能够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也就相当于能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样,该被投资单位也就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从而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能够通过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控制该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投资单位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从而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里的“多数”是指超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必须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否则,该条件不适用。(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能够控制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会议,从而主导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使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母公司的控制下进行,使被投资单位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因此,也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里的“多数”是指超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必须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否则,该条件不适用。实际工作中,在判断母公司对子公司是否形成控制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不能仅仅根据投资比例而定,而应当贯彻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即使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上述四个条件之一,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3.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对潜在表决权的考虑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所称潜在表决权,是指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不包括在将来某一日期或将来发生某一事项才能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才能执行的认股权证等,也不包括诸如行权价格的设定使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转换为实际表决权的其他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企业应当考虑影响潜在表决权的所有事项和情况,包括潜在表决权的执行条款、需要单独考虑或综合考虑的其他合约安排等。不仅要考虑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潜在表决权,还要同时考虑其他企业或个人在被投资单位的潜在表决权。不仅要考虑可能会提高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的潜在表决权,还要考虑可能会降低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的潜在表决权。但是,本企业和其他企业或个人执行潜在表决权的意图和财务能力对潜在表决权的影响除外。潜在表决权仅作为判断是否存在控制的考虑因素,不影响当期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之间的分配比例。4.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应当考虑的因素母公司在判断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四个因素,如果母公司控制了特殊目的主体,该特殊目的主体视同子公司,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1)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这是指从经营活动方面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一是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主要是为了向母公司提供长期资本,或者向母公司融资以支持母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或核心经营活动;二是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主要是为了向母公司提供与母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或核心经营活动一致的商品或劳务。如果存在上述情况,表明母公司存在控制特殊目的主体的可能性。但是,仅仅由于特殊目的主体与母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的经济依存关系的,比如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并不一定形成控制。(2)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这是从决策方面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一是母公司拥有单方面终止特殊目的主体的权力;二是母公司拥有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权力;三是母公司对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拥有否决权。(3)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这是从经济利益方面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一是以未来净现金流量、收益、净资产过其他利益的方式,获取由特殊目的主体分配的大部分经济利益的权力;二是从特殊目的主体的预期剩余权益分配中或清算中获取大部分剩余权益的权力。(4)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这是从风险方面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一是资本提供者对特殊目的主体的净资产不享有重大利益;二是资本提供者不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力;三是资本提供者在实质上没有承受特殊目的主体净资产或经营活动的固有风险;四是资本提供者获取的对价基本上类似于贷款人通过贷款或权益获取的回报。比如,母公司通过特殊目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向特殊目的主体提供大部分资本的其他投资者保证一定的回报率或信用保护。这种保证使母公司保留了特殊目的主体剩余权益风险或所有权风险,而其他投资者实质上只是贷款人,因为其他投资者获得的收益或遭受的损失是有限的。(四)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仍然由本公司决定,资金调度受到限制并不妨碍本公司对其实施控制,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下列被投资单位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1.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是指在当期宣告被清理整顿的被投资单位,该被投资单位在上期是本公司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根据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被投资单位实际上在当期已经由股东、董事或股东大会指定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被投资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在清算期间,被投资单位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因此,本公司不能再控制该被投资单位,不能将该被投资单位继续认定为本公司的子公司。2.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是指在当期宣告破产的被投资单位,该被投资单位在上期是本公司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管理已转交到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本公司不能控制该被投资单位,不能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本公司的子公司。3.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是指母公司不能控制的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被投资单位,如联营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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