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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2019)

KTV免费预定 2022年11月24日 18:38:00 23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2019)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住建局全称呼是什么?2、...

本文目录一览:

住建局全称呼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亦简称住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建设行政管理的组成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工作。

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制定全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政策并监督执行。

住建局机构改革以后叫什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建局改革后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

我们国家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绝大部分省的基层政府,都把这个部门职能整合后叫作住建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地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管理。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人员编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2、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3、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建局全称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官方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亦简称住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建设行政管理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的组成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工作。

扩展资料:

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1号),决定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不再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有什么关系???

规划局的职责,它是一个公共机构,规划局一般都在规划城市建设。

1,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

2,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和区域规划。

3,负责大型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勘察设计。

5,负责组织制定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和制定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批和审批工作。

7,参与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组织。

8,负责城乡、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

9,负责违法建设活动的调查、处罚和城市规划审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镇系统规划审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城建局是城市建设局的缩写,是与城市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经济部门。

13,城建局现已与房屋建设局分离。

14,城建局负责城市建设(主要是指城市管理团队负责城市的外观)。

15,房委会主要是房屋、房屋的审批、规划、发放等。几年前,只有建设委员会后来被城建局取代,后来又被细化为城建局和城市房屋建设局。

16建设局,又称房屋局,被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县(区)级主管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和住房和发展局是一个概念。他们只要求不同的名字,并决定对当地政府的命名。

扩展资料:

规划局

(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组织研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城市规划、城市测绘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问题。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其他专业和专项规划;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查、审批各类规划。

(三)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规划项目的实施;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四)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城市规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五)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管理制度。

(六)负责全市城市雕塑、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组织城市规划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测绘管理工作;制订城市测绘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城市测绘成果的管理和运用;负责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

(八)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制订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规范、规程和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开发和利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线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地名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队伍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十二)对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建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风景名胜区(以下称城建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行业作业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城建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城建行业有关的年度建设项目、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有关城建行业各类工程的技术、质量监督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七)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组的工作,承担城市森林防火、防台防汛和除雪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指导区市县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连规划局;百度百科:宁海县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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