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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找陪唱摸腿算违法吗(ktv找陪唱摸腿算违法吗)

KTV免费预定 2022年12月15日 09:15:4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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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ktv陪唱犯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也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前述行为提供条件。在我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如果单纯是陪酒、陪唱是不算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公安机关是无权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反管理治安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处理。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但对于娱乐场所实施以上法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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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ktv陪酒是否违法

1、如果只是在ktv里从事单纯的陪业务工作,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不犯法的。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犯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仍属于道德范畴。但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公司是有相关处罚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4、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5、赌博;

6、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找陪唱违法吗

陪唱歌本身是不构成违法的,但是,由于唱歌而引发卖淫、介绍他人卖淫这就构成违法。

【法律分析】

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简单理解为收费的性行为。卖淫在中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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